近日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专项督察,着力推动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促进绿色发展。此次督察覆盖多个重点行业和区域,针对企业排污、生态破坏等问题进行了严格检查。
督察期间,共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,依法责令86家企业进行整改,要求其限期完善环保设施、规范排放行为,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。同时,对情节较重的29家企业立案查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涉及罚款、停产整顿等措施,以儆效尤。督察组还对监管不力、履职不到位的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,强化了环保责任追究机制。
此次行动彰显了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,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,推动了新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。下一步,新疆将以此为契机,加强日常监管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。